各学院、各部门:
根据教育部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《关于做好2020年暑假及秋季开学期间疫情防控和安全管理相关工作的通知》精神,为切实做好学校暑假期间疫情防控和安全管理相关工作,现将暑期有关工作通知如下:
一、关于教职工放假时间
1.教职工从7月10日开始放暑假。
2.暑期如有召开工作部署会议等,时间另行通知。
3.新学期开学时间另行通知。
二、相关工作要求及安排
1.加强校园安全管理。各学院、各部门在放假前必须对物资、设备、办公室、学生宿舍等进行一次全方位、无死角的安全大检查,对查出的问题要及时整改,清除隐患;放假期间,安全工作要责任到人,做好防汛防台、防火、防爆、防泄漏、防盗和防事故工作,要加强网络舆情动态监控,及时处理师生诉求。
2.合理安排假期工作。各部门放假前要安排好各项工作,统筹安排暑假期间的教学、科研、后勤保障、安全保卫等工作,确保各项工作有序开展,要将暑期和秋季学期工作一体化部署推进,提早制定秋季开学返校工作方案和各项准备工作,确保开学各项工作有序进行。
3.严格疫情防控管理。暑假期间,全校教职工仍需严格执行国家、省市、学校等疫情防控相关规定,尽量减少不必要外出,原则上不前往国外和国内中高风险地区、不跨省域长途旅行,确需离开在盐居住地的,须及时履行审批手续。中层干部按照请假审批流程报批,其他教职工外出,由学院、部门领导审批。所有教职工离盐外出的情况须报人事处备案。暑期要加强对师生的关心关注,提醒师生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合理安排暑期计划,做好个人防护。放假期间,校外无关人员原则上不得进入校园,确因工作需要进校的必须严格执行审批程序。要严格遵守疫情防控期间的校园管理,教职工在开学前14天内不得离开盐城。开学时间会根据疫情发展情况进行发布,请大家及时关注学校有关信息。
4.做好招生宣传、就业工作。广大教职工积极参与、关心招生宣传、就业工作,全力做好暑期招生工作,确保疫情防控“不松劲”,招生宣传“不懈怠”,确保高质量完成招生计划;做好毕业生就业工作安排,主动拓宽就业创业途径,促进毕业生就业创业。
5.认真部署新学期工作。各学院、各部门要认真梳理暑假工作安排,研究制订2020年秋学期工作计划,及时落实本单位各项工作。各单位将下半年工作计划于2020年7月17日前报送至学校办公室(电子邮箱:33346785@qq.com)。
6.加强师德师风、廉政建设。贯彻落实和严格执行省、市及学校相关工作要求,总结薄弱环节,采取切实有效措施,坚决制止各类违规补课、违规招生、违规收费、违规征订教辅用书和有偿家教等行为。
7.严格落实值班制度。严格遵守值班纪律和要求,认真履行值班职责(暑期值班安排见附表)。值班人员要负责处理暑假期间的有关工作,要加强巡查,将疫情防控、校园安全、防汛防台纳入值班工作内容,值班人员要保持信息畅通,遇到突发事件要及时上报学校。
8.其他相关工作安排。暑假期间,学校党委行政公章放在418办公室,用印时间为周一、周三、周五上午(9:00-11:30)。
以上通知,希贯彻执行。
二〇二〇年七月六日